保卫处
关于深入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9-04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骑乘行为,全力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校保卫〔2020〕15号  )和《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校〔2020〕57号)的精神要求,即日起学校将深入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电动自行车持有人须依法依规办理好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后,持行驶证到保卫处警务室(湖光校区教工3栋103室)办理广东海洋大学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否则,一律禁止在校内骑乘。

二、9月5日起,保卫处联系公安机关指定的电动车办牌机构进驻校园开展电动自行车核查登记工作,并对符合办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办牌。同时,后勤集团协调市区有维修资质的知名品牌电动车商家进驻学校,对已办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检测维修,检测维修合格后方可允许充电使用。

凡不符合办牌条件或无法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须在9月30日前对所持有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妥善处理;无人认领或逾期不处理的电动自行车,学校将按废品进行处置。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校园内的电动自行车大多长久停放不用,历经日晒雨淋,电池存在老化和充电线路故障等,存在很大安全风险隐患。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即日起至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牌、检测工作正式结束前,暂停公寓内所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并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出学生公寓和擅自利用宿舍电源自行充电。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部门须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校保卫〔2020〕15号  )的有关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和落实各相关工作。

五、电动自行车核查登记工作指引

(一)各公寓核查登记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公寓

202095

8:30-10:00

海霞、海涛、海宇、海天

202095

10:00-11:30

海韵、海景、海安、海宁

202095

14:30-16:00

海虹、海轩、海月、海云

202095

16:00-17:30

海风、海沁、海涵、海怡、海念

202096

8:30-10:00

海湛、海蓝、海梦、海怀

202096

10:00-11:30

海情、海思、海意、海花

202096

14:30-16:00

海浪、海欢、海乐

请各位学生车主按上表时间在自己所在公寓大院一楼,持车辆发票(收据原件)、车辆合格证、身份证、学生证,到自己所持有的电动自行车前,接受工作人员对车辆的核查登记。

(二)办理牌照时间、地点:9月5日上午在体育馆门前、9月5日下午在第三食堂、9月6日在第四食堂。办理时车主不用驾驶需办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到现场,本人直接前往办理即可。

(三)无人认领的电动自行车将视作无主车辆,由后勤集团负责清理。

六、湖光校区教职工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牌时间:9月19-20日,地点:湖光校区体育馆前。



                                   广东海洋大学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