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06-11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学校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坚决守住学校安全底线,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推动我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学校事业快速稳步发展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即日起至6月30日;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学校“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潘新祥

副组长:刘东超、林宇

组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温一星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安全生产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学校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关于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增强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责任单位:宣传部)

(2)以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2.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1)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校园安全防范、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防溺水工作、校舍和设施设备、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危化品及实验室安全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各相关单位(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借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责任单位:后勤集团、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校医院、学生处、研究生院;配合单位:各单位、部门)

(2)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广泛发动师生员工,通过开展“校园小天使”“校园安全啄木鸟”“学校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加强对学校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云宣传活动。

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单位、部门组织师生员工观看学习围绕复学复课、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应急处置技能等各类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4.创新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l6日当天,各单位、部门要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各类媒体、微博、抖音等热点社交APP,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等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与线上“公众开放日”、全国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等全国性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在校园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院、校团委;配合单位:各单位、部门)

5.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

开展校园安全教育“第二课堂”学习,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重点围绕开学复课、学生自救互救应急避险技能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使师生员工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

(责任单位:学生处、研究生院、校团委;配合单位:各单位、部门)

(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于12月底结束。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校园安全防范、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防溺水工作、校舍和设施设备、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危化品及实验室安全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真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整治责任,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后勤集团、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校医院、学生处、研究生院;配合单位:各单位、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将其列入重点工作。要逐级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声有色,抓出成效。

(二)突出主题,确保实效。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2020年活动的重点和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力手段。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校园的教学、科研有序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六、时间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须在6月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和统计表(见附件)以及视频(分辨率大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MP4)、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等佐证材料,并于12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保卫处安全管理科(湖光校区行政楼104室),联系电话:2383119;电子邮箱:bwc@gdou.edu.cn。

(二)保卫处汇总有关材料并形成总结报告并按文件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