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重点 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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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奋战 保平安”重点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今冬明春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校保卫〔2019〕25号)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校岁未年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即日起至12月31日,学校组织开展重点攻坚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领导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要求,第一责任、第一标准,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

二、开展隐患排查,突出重点整治

(一)校车和交通安全

开展校车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所有校车(含在校外租用车辆)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严查校车和校车驾驶员是否获得许可、校车内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校车是否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

继续开展实验室危化品的抽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防控措施;妥善解决实验室危化品废弃物处置问题等。

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各相关学院

(三)消防安全

进一步加大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车及学生宿舍、图书馆、饭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学校”、“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各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集团、图书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特种设备安全

图书馆、第三实验楼、钟海楼、科技楼、中歌艺术学院、水产楼、东一幢、行政楼、食堂等安装了电梯的单位要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重点做好食堂锅炉、压力容器等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集团、电梯使用单位和安全责任单位

(五)校园治安防范

加强校园安保系统建设,开展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后山巡查等突出涉校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的专项检查。协调属地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加强校园及周边重点人员的排查。完善校内建筑物的安全防控和巡逻。

责任单位:保卫处

(六)校园食品安全

以学生食堂(含外包食堂)、超市(小卖部)、校内餐饮店等为重点,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米面等大宗食品原料为重点品种,着重检查进货查验、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洗消、食品留样、人员健康、环境卫生、陪餐等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落实情况,落实每日自查工作并将每日自查结果在“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中填报。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

(七)集体活动安全

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

(八)校办企业安全生产

加强网厂、船舶公司、珍珠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认真按质检和安监部门的生产标准进行生产,排查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资产经营公司

(九)心理危机防控工作

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排查、预防、预警和干预工作。落实心理咨询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职责,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建立学校与专业医疗机构之间的学生心理危机快速干预通道,及时转介和干预。加强学校沟通,协助家长共同解决孩子出现的心理问题。加强心理危机阻控,严格管理各类自伤、伤人工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以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发布安全提示,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致学生家长信、发布安全通知等途径,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对节日和假期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做好外出登记,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抓紧查明原因。

责任单位:学生处、保卫处

四、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处置能力

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禁止瞒报或漏报情况发生。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研判预警机制,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请各责任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攻坚专项行动的排查及整改情况的纸质材料报保卫处安全管理科(行政楼104),电子版发bwc@gdou.edu.cn。

联系人:杜仲,电话:238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