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2019年4月份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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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现将2019年4月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治安工作情况

1.加强校园治安防控工作,不定时组织校园内外巡逻,增加巡逻密度频次,严防公共部位火灾、盗窃等事故(案件)的发生。保卫处各级干部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职责和值班制度,认识做好三个校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整体安全稳定。

2. 为推进湖光校区商业中心强占经营行为清理工作,4月10日,保卫处、资产经营公司配合麻章区人民法院再次上门向湖光校区商业中心3户强占经营商户发出口头强制执行通知,限期自动搬离。

3.4月25日,保卫处按照学校要求去函麻章区委,催促尽快开展整治行动,强制拆除湖光校区南门外广场西侧临时摊档。

4.4月16日上午,按计划学校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集团和湖光派出所等部门相互配合,对湖光校区教工宿舍九栋西侧违章建筑物进行了拆除作业,拆除工作顺利完成。期间,彭权群副书记到现场察看,要求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和地块清空后的绿化工作。完成拆除工作后保卫处配合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继续做好相关人员的后续安抚安置工作。

5.认真做好4月20日-21日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面试、4月19日-21日全国成人外语水平考试试卷押运看管及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两场考试安全有序、圆满顺利完成。

6.4月3日,三名校外人员未经允许来校向有关校领导反映情况,期间干扰了行政楼的办公秩序。保卫处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将三名校外人员劝离学校,维护了学校正常的办公秩序。


(二)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1.继续加大对环校车安全行驶的检查力度,重点针对环校车超速、超载问题进行了检查,四月份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对严重超速违规行驶的环校车给予停运处理。

2.持续纠正校园内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进一步完善校内主要交通路段标准道路交通禁停标志牌。通过经常性巡查提醒,基本杜绝了湖光校区南大门广场和校内鹏程路等主要路段以及各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1. 主动作为、提前筹划、周密安排,高度重视清明前后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湛江市和麻章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保卫处召开会议重点布置清明节期间湖光校区后山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增加巡山密度,备足消防器材,做好接警处警等事宜,确保完成清明节期间消防工作任务。清明节期间每日安排干部职工巡查检查湖光校区后山清明祭祖防火情况,教育督促群众文明祭祖,人走火灭。通过全校上下通力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工作和广泛的宣传教育、跟踪提醒等,清明节期间我校后山(交椅岭)未发生山火火灾。

2.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切实提高各单位(部位)和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灾减灾能力。4月13日和17日,保卫处在湖光校区对3000多名师生员工分批次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本次培训内容为常用消防器材的认识和技能操作、火灾防范注意事项及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安全逃生知识等。参训师生员工还进行了干粉灭火器、灭火毯和消防栓灭火的操作。现场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3000多份。

3.4月29日,保卫处、校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赴学校消防教育基地湛江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参观学习。在参观学习过程中,志愿者认真听取了消防官兵对各种消防器械功能的介绍并观摩器械操作,并在消防官兵的指导下亲身体验了形式多样的消防技能操作。


二、存在问题

(一)3月4日,保卫处对教学主楼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教学主楼6、7层电梯口大厅堆放了大量大件杂物(椅子、桌子等)严重堵塞消防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4月中旬再次检查时发现仍未清理。

整改意见及责任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配合,必须在近期内清除障碍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巡查发现湖光校区学生公寓的消防设施、器材存在丢失、人为损坏或挪用等情况,常闭式防火门常常被人为强行顶开令防火门失去应有防火防烟功能。

整改意见及责任单位:后勤集团要加强区域内消防器材管理,敦促学生、员工不得随意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免紧急救援时无法使用消防器材,延误救援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湖光校区体育综合馆的地下消防供水管因年久腐蚀磨损出现多处严重漏水现象,水电服务部已对东面的地下供水管网进行了局部维修更换,但未能彻底解决漏水问题,体育综合馆现处于无消防水源供应状态,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整改意见及责任单位:为防患于未然,确保体育综合馆消防安全,后勤集团、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应尽快安排人员查清地下管网损坏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四)检查发现,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又有反弹迹象。

整改意见及责任单位:后勤集团要按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排查工作,禁止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五)保卫处视频监控值班室工作人员发现,第三实验楼个别实验室存在擅自遮挡摄像头、断开监控电源等问题。

整改意见及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对各实验室视频监控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相关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如再次发现此类情况,将对相关实验室和责任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保卫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