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2019年3月份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04-10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现将2019年3月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治安工作情况

1.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艺术招生考试当天考场周边的安全警戒工作,确保了考试安全有序、圆满顺利。

2.加强对三个校区校园内外的巡逻巡查,严防火灾、盗抢等事故案件的发生。保卫处领导多次深入三个校区检查安全防范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为配合做好湖光校区南大门临时摊档和商业中心商铺整治工作,保卫处积极联系地方政府执法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展清理工作。

4.为顺利拆除湖光校区教工宿舍九栋西侧违章建筑,保卫处拟定了初步工作方案,主动与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协商共同做好拆除工作。同时,保卫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对私自住在违章建筑内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劝导其配合学校工作,依法依规自觉搬离。

5.3月11日,航海学院12级某学生家长来校反映相关问题,期间家长因对学校教学管理情况不了解,情绪一度失控,干扰了学校正常的办公秩序。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学院领导艰苦细致的解释疏导工作,该家长认识到自己的诉求不合理合规,主动离开了学校。

       (二)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1.继续加大对环校车的检查监督力度,着力解决环校车超速问题,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对行驶速度超过20公里的环校车进行了查扣,并责成环校车运营方对当事驾驶员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作停职辞退处理。

2.持续下大力气纠正校园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一步完善校内主要交通路段标志标识。教职员工按划定位置自觉停放意识明显增强,校园车辆停放秩序有了较大的改观。

3.保卫处干部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带班,督促校卫队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通过经常性巡查提醒,基本杜绝了湖光校区南大门广场和校内鹏程路等主要路段、消防通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开学以来,交通乱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师生满意度显著提升。

4.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的现象,保卫处巡逻人员对教学实践、体育活动等场所停放的电动车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有20余辆电动车未按照划定区域停放、10余辆电动车未锁车拔钥匙,对车主进行安全教育和温馨提示后及时予以返还。

        (三)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以及马兴瑞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和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9〕31号)的要求,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整改。

2.3月29日,我校保卫处派员参加了湛江市麻章区组织召开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要求,保卫处制定了《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提前做好防火物资准备,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警示工作,严阵以待,防范火灾发生。

3.高度重视清明前后学校重点防火部位安全,主动作为、提前筹划、周密安排,每日安排干部职工巡逻检查湖光校区后山清明节期间防火情况,教育指导周边群众文明扫墓,做到人走火灭。

4.3月29日,彭权群副书记对湖光校区的治安、消防安全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保卫处尽快在近日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3月1日,湖光校区兴教楼101房旁的电闸因短路引起火情。

整改意见及责任部门:后勤集团要加强校园用电设施设备的排查,重点加强对供电线路、电房、供电设备等设施的排查,定期进行检测,以确保用电安全。

(二)3月4日,学校保卫处对教学主楼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教学主楼6、7层电梯口大厅堆放了大量大件杂物(椅子、桌子等),严重堵塞消防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意见及责任部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必须在近期内清除障碍物,消除消防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巡查发现个别楼宇的消防设施、器材出现丢失、人为损坏或挪用情况,常闭式防火门常常被人为强行顶开使防火门发挥不了应有防火防烟功能。

整改意见及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区域内消防器材管理,敦促师生员工不得随意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免在进行紧急救援时无法使用消防器材,延误救援时机,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