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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安全管理科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08-28浏览次数:

保卫处安全管理科服务指南

 

一、如何报火警

当教职工发现校园内发生火险时,应及时向119报警或是学校报警台(主校区2383110、霞山校区2206286),报警时要详细报告失火地址、起火时间、火势情况、燃烧物大致类型,并留下本人电话号码。

二、如何申领消防器材

单位(部门)如需配置更换消防器材,需填写好消防器材申领表(可在学校主网页→保卫处页面→下载专区下载即可),填写所需申领消防器材的名称、型号及数量,本部门领导签名加盖公章后,将填好的表格送至安全管理科,经核实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解决。

三、如何处置消防安全隐患

如本单位(部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告之安全管理科(2383119),安全管理科派员勘察,针对隐患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情重大将上报学校领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