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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知识之(五)———防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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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是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强行抢走财物的行为,对社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骚扰性,如处理不当,往往转化为凶杀、伤害、强奸、流氓等恶性案件。

 抢劫案一般多发生于黑夜或人烟稀少之时;一般多发生于立交桥、地下通道、公共厕所、黑暗路段、门洞、茂盛的树林、花园、海滨公园等地。其形式有单人作案,或结伙作案。

万一遭受到抢劫,首先不要惊慌,要克服畏惧、恐慌情绪,冷静分析自己所处环境,对比双方的力量,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1、首先要想到尽力反抗。只要具备反抗的能力或时机有利就应利用身边的砖头、石块、木棒、铁棍等足以自卫的武器及时发动进攻。《刑法》明确规定,对正在实施抢劫、杀人、绑架、强奸、纵火、爆炸行为人,公民可正当防卫,造成对方伤亡不追究刑事责任。

2、当已处于作案人的控制之下无法反抗时,可按作案人的要求交出部分财物,采用语言反抗法,理直气壮地对作案人进行说服教育,晓以利害,造成作案人心理上的恐慌。切不可一味求饶,要保持镇定或与作案人说笑,采用幽默的方式,表明自己已交出全部财物,并无反抗的意图,使作案人放松警惕,看准时机反抗或逃脱控制。

3、采用间接反抗法:即趁其不注意时用藏存的手机发出求救信息或报警电话,在作案人身上留下暗记,如在其衣服上擦点泥土、血迹等;在其口袋中装点有标记的小物件;在作案人得逞后悄悄尾随其后,注意作案人的逃跑去向等,伺机报警抓获他们。

4、要注意观察作案人。尽量准确地记下其特征,如身高、年龄、体态、发型、衣着、胡须、疤痕、语言、行为等特征,及其使用车辆的颜色、大小、型号、车牌号码。

5、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有可能就要大声呼救或故意高声与作案人说话以引起周围行人注意及时报警救助你。遭受抢劫灵活采用上述方法是有可能制服歹徒的。